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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贪污救灾款物等将重罚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5-28 16:06:00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灾区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

  通知列举了7类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犯罪行为:

  ——盗窃、抢夺、抢劫、故意毁坏用于抗震救灾的物资、设备设施,以及以赈灾募捐名义进行诈骗、敛取钱财,拐卖灾区孤残儿童、妇女等犯罪行为。

  ——为牟取暴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严重扰乱灾区市场秩序,影响灾区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

  ——故意编造、传播、散布不利于灾区稳定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影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的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犯罪行为。

  ——在灾区生产、销售或者以赈灾名义故意向灾区提供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抗震救灾款物、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犯罪行为。

  ——破坏电力、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

  ——妨害传染病防治等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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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三种主要接收捐款渠道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俞建良27日就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和监督等问题回答记者时说,目前民政部接收捐款主要有三种渠道。

——是通过银行向民政部捐赠账号汇款;

——是通过邮局向民政部汇款;

——是使用现金或支票到民政部现场捐款。

民政部公布下拨救灾捐赠款物使用规划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俞建良27日指出,根据救灾捐赠款物实际到账和定向捐赠或非定向捐赠情况,民政部门已制定使用规划,定期分批下拨救灾捐赠款物。

俞建良说,对于目前到账的捐款中属于定向捐赠的,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尽快予以下拨。对于非定向捐款,主要用于灾区应急和灾民生活安排、灾民临时安置,以及后期的恢复重建。对于各地前期下拨使用的捐款,主要是用于拨付四川省及各地采购灾区急需的帐篷、活动板房、衣服、被子、食品等物资。

民政部:审计部门对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俞建良27日表示,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局5月20日已进驻民政部,对汶川地震各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跟踪审计。俞建良说,审计工作将从五方面开展:

——要通过审计,全面掌握财政专项拨款和国内外捐赠款物的实际情况;

——要关注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的管理制度,帮助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

——要关注救灾款物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截留、转移挪用等问题;

审计署公布汶川地震救灾款物审计举报电话和网址

中国审计署今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款物审计举报电话和网址。
  公告说,四川省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各级政府紧急安排了大量救灾款物,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了大量抗震救灾款物。为了加强对这些救灾款物的审计监督,审计署特向社会各界公布如下举报电话和网址:

  电话:010-68301242

  网址:www.audit.gov.cn(登录后,点击“信访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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